2019年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2019年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为认真做好2019年注册入学招生及录取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专科(高职)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一、 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院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成立由院长、分管院长、纪委书记和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的“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学院2019年注册入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政策和决议的制定,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做好考生信访接待工作,负责招生情况的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组 长:王力一
副组长:曹剑宝、刘晓臣、孙经兴、毛树新、孙宣雷
成 员:张春华、王红、刘楹栋、于强、李宾石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注册入学招生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的基本职责:
1、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注册入学工作的总体要求;
2、制定我院注册入学工作招生章程,并负责解释工作;
3、对注册入学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予以集体研究决策。
4、对注册入学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集体研究解决方案。
5、接受山东省教育厅及社会各界监督。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正式批复我院的注册入学招生专业与计划为准。
三、报名条件及程序
(一)报名条件
1、凡符合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注册入学基本资格的学生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我院对应的专业进行注册申请。
2、同时参加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如在集中录取阶段已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中的一类或两类录取,不能参加注册入学申请。
3、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1次注册入学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夏季高考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及春季高考考生均可填报1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考生可同时填报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高校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服从调剂任何不满额的高校和相关专业)。
同时参加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如在集中录取阶段已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中的一类或两类录取,不能填报注册入学志愿;如考生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均未被录取,只能选择其中一类填报注册入学志愿。
4、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注册入学程序及日程安排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号、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登录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填报注册入学志愿。
(一)公布缺额计划:9月9日16:00前;
(二)考生填报注册入学志愿:9月10日13:00-17:00;
(三)数据整理与投档:9月11日12:00前;
(四)院校下载数据、审核与录取:9月11日14:00-9月12日12:00;
(五)调剂志愿投档与录取:9月12日14:00-17:00。
四、录取规则
(一)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并按规定比例投档。
(二)招生高校在投档范围内严格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在不超过本校注册入学招生计划数内确定本校录取考生名单,并负责招生情况的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实行平行志愿的类别,在已确定的投档范围内除正常原因(专业不服从调剂、身体受限等)退档外,一般不允许退档。高校不得以考生放弃志愿或录取资格等理由退档。
(三)对申请注册入学的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考生、申请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注册入学且符合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单列计划录取。
(四)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收投档。
1、专业安排采取“专业志愿清”原则。专业计划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直至录满;若计划剩余,则再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3、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4、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注:因我院2019年口腔医学、临床医学招生计划已满,在注册入学批次文理及春季高考均不投放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专业计划。参加注册入学录取的新生入学后,不准转入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专业。
五、通知书发放安排
对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入学并经省考试院确认录取的考生,我院将于9月16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六、其它要求
(一)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来学院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学院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新生入学后二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资格审查有舞弊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注册入学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录取的学生属统招生,在校学习期间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时颁发与参加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毕业证书。
(四)2019年普通高职各类专业学费年收取标准如下:口腔医学(含中外口腔医学)专业24600元;临床医学专业19800元;中医学、针灸推拿专业16000元;药学类专业15000元;医学技术类、护理类、艺术类、校企合作订单专业13800元;其他专业10800元每年(如有调整,以学院官方网站发布标准为准)
(五)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备案。
(六)本章程中未尽事宜,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1、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天门大街999号(泰安校区)
2、济南市市中区济微路389号(济南市中校区)
学院网址:www.6789.com.cn
咨询电话:(0538)8396666、(0531)88333333
传真:(0531)88333888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531-88333478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