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泰安校区项目第一批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公示

2018-04-12 09:31:53 力明学院 636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泰安校区项目位于泰安高新区京沪高速铁路以东、凤天路以西、泰安市特殊教育中心以南、京沪高铁回迁小区以北。项目总占地面积844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1000平方米,总投资2102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60万元。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筑面积35885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综合楼、教学楼、实验楼、养老培训中心、体育馆、博物馆、公寓、餐厅、地下停车库、后勤用房等,并配套建设供电、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高新区总体发展规划,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够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

1、认真落实了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建议,确保了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严格落实了《泰安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泰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67号),同时结合《泰安城区扬尘治理相关标准》的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通过加强地面硬化、酒水、合理布置建筑材料堆场、合理规划运输线路等有效措施,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通过合理布置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文明施工等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3、项目排水系统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实验室废水、医疗废水经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沉淀池+水解反应器+高效SHT+二沉池”工艺预处理满足了《山东省医疗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7/596-2006)表2三级标准后排入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隔油池隔油处理后的餐饮废水与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排入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加强了地面、各管网、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等防腐、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4、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的有关要求。

5、优化项目区布置,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绿化消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合理安排体育场所使用时间,加强了活动的管理,确保项目目四界噪声影响值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7-2008)2类标准要求。

项目区靠近京沪高铁一侧教学、宿舍等敏感建筑采取双层隔声窗等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对本项目师生教学以及生活的影响。

6、固体废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环卫部门签订了协议,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其中项目第一批综合楼、餐厅、学生公寓A1-A8、B1-B6、C1-C2、D1-D5、1-3号后勤用房、养老培训中心、2号、4号、5号大学生服务中心、教学楼、1-4号实验楼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经于2018年4月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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